
一个多月以来,我和张小姐一直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正常女人这辈子到底能和多少个男人发生关系。事情是由于有人自告奋勇地坦白曾经有过上百个情人,让我们都大吃一惊,张小姐首先认为这完全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人是专业人员。我半信半疑,总觉的有时候人不可貌象,海不可斗量。
张小姐对我这种态度有两个字的评语:傻帽。她对这种事情的可能性有让我非常佩服的理性的,数学的,逻辑的判断。
“咱们这么算吧,”她说,“你认为一个女人什么时候开始做爱?”
“十六、七岁吧。
”我说。
“那她性生活最活跃的是什么时候?”她接着问。
“大概应该是大学时期。”
“那好,大学有几年?”
“四年。”
“四年,一共四十八个月,如果你要是有上百个男朋友,就说明在这个阶段你至少要完成……咱就说百分之八十吧,就是八十个,平均每一个月零三天你就要交一个男朋友,这可能吗?”
我的数学很差,还在准备脱了鞋,拌拌脚指头数一下,张小姐已经下了结论:“这纯属于瞎掰。”
“你真不能再把女人的约会高峰都放在大学时期,”我说,“现在有很多单身女人,就象《欲望与城市》里面那样。”
“那不是编得吗?”
过了不久,我看了一本书,书名为“THE SEX LIFE OF CATHERINE M”,书的作者是巴黎的一个艺术评论家,女的,六十年代性解放闹得欢的时候她非常大胆地去体验了各种方式的性生活,书的头一章为“NUMBERS”,就是数量的问题。该女人实际上已经记不清楚她和多少人有过性关系,她自己说有很多人她根本不知道姓名,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互相交流过。所以对她来讲,“无数”这两个字是很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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